第313章 日记(5300字)


小说:人在死牢马甲成圣  作者:白衣学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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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出东方。
  一层淡淡的薄雾如烟如纱,欲拒还迎地在运河上方飘着。随着一阵清晨的凉风吹起,薄雾这才不情不愿地向河岸卷去。雾霭缱绻,令远观朝日的文人骚客不禁诗兴大发,仰天长叹“雾的离去究竟是风的追求或是河的不挽留”。
  一只自南而来归巢的燕儿灵动地甩着它那中间分叉的尾翼,带着几缕南方的湿情与春意,落在一栋颇有几分岁月沉淀的宅子中。
  郑修推开窗户,喜迎阳光。
  “嘘!嘘!”
  看见屋檐下的燕子,郑修习惯性吹了几哨。
  哨声曾经有着隐秘的含义:你过来啊!
  燕子似乎听懂了,鸟头一歪,扑腾着翅膀立于窗沿,两颗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,大胆地与郑修对视着。
  北方的春天总是姗姗来迟。
  郑修逗着燕子,贪婪地吸着清晨干爽的空气,晒着晨曦,心情平静。
  燕子在窗台上蹦蹦跳跳,不怕人。
  郑修默默伸出食指,靠近几分。
  燕子缩了缩脖子,但似乎是没有感觉到郑修的恶意,竟壮着胆儿啄了郑修一口。
  清晨逗鸟,格外快乐。
  “所以,你们明明飞到了更温暖的南方,为何还要回北方来呢?北……北?”
  郑修随口说了一句话,却突然拨动了什么似地,让他胸口一紧,皱着眉,盯着燕子,陷入沉思。
  过了一会,郑修没想明白,便静悄悄地从窗台边拾起一本线装书,撕下一页。
  他咬破食指,一滴鲜血沁出,郑修用指头在白纸上三两笔画,画了一个简易的鸟笼。
  “啊哒!”
  鸟笼嗖一下凭空出现,将一脸懵逼的燕子给罩住了。
  “委屈你了,呆一会,等我想明白了就放伱回家。”
  郑修在嘴边竖起一根食指,示意燕子莫要惊慌。
  燕子似乎又听懂了。
  “呃……好像我的‘外语’对普通的物种也能起一点点作用?”
  这倒是让郑修有些意外。
  没想到这不经意地,顺便就解锁了与小动物沟通的能力。
  好意外啊。
  郑修将鸟笼放在一旁,回眸笑看床上伊人侧卧。
  坐在桌前,郑修无声翻开一本崭新的线装书籍。
  他首先翻到扉页。
  上面写满了刚劲有力的字体——他亲手写的。
  这是一本正经少将军写的日记。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……
  “夫君。”
  不远处身后传来哼哼唧唧的嘤咛声,原来是月玲珑晨起习惯性往旁边一扑,扑了一空,惊醒了。
  滑落的囍被无法遮挡少妇身上的羞羞,他们成亲已有一月,勉强算得上老夫老妻,月玲珑没有遮挡的意思,揉着惺忪睡眼,抬眸看见天光大亮,这才惊慌地披上罗衫:“妾身晚起了!”
  昨晚折腾一宿,确实把地儿犁惨了。
  她光着足尖走下床,可怜巴巴地望着郑修:“妾身这就服侍夫君更衣。”
  “好。”
  郑修笑着点点头,合上日记。
  “夫君,你又写……日记了?”
  月玲珑移开目光,心中如小猫抓挠般痒痒。
  “想看吗?”
  郑修站起身,将日记在月玲珑面前晃了晃。
  “你月牙儿哪是这般不知好歹的妇人。”
  月玲珑很懂事,特别懂事。她无论闺中厅堂什么事都听郑修的。相处一个月,让郑修起初对北蛮女子的那一点点偏见彻底一扫而空。
  郑修回想起“从前”对月玲珑的虐待与暴躁,再看着如今这般温婉贤惠的夫人,不由心中愧疚,觉得亏欠了她,便故意说着笑话逗她:“看了也白看,正经人哪会将心里话写进日记里。”
  月玲珑先是一怔,随后果然被逗乐了,显然领悟到了笑点。她笑着摇摇头,温柔地替郑修穿好衣服,系上腰带,整理衣襟,束紧冠玉。
  屋内一角立着一身甲胄——这是为少将军量身定做的铠甲,前些日子月玲珑入门后不久,特意用油保养了一番。
  望着一袭白色长衫如翩翩君子般的夫君,月玲珑目光瞥过甲胄,随口道:“可惜没能见到夫君身披甲胄的英姿。”
  “这是好事,”郑修屈指在月玲珑那笔挺的鼻梁上刮了一下,笑道:“说明干戈休止,天下太平。”
  与夫人耳鬓厮磨一会,郑修走出房门,回头一看,却见铜镜前,月玲珑正在准备梳妆打扮。她两手正挽着长发,准备用缎带束紧。
  郑修略一低头,平静道:“都当人妇了,按照大乾习俗,你该盘髻才是。”
  “惹咦?夫君你……不喜欢?”
  月玲珑小心翼翼地问。俗话说得好:女为悦己者容。正因为郑修喜欢,她才这般。她如今嫁予郑修,爹出门前叮嘱她了,大乾男人见多识广,加上外界灯红酒绿青楼轻歌曼舞诱惑多,也总喜欢新鲜的,让月玲珑得多些变化,人生路漫漫,莫要让郑修觉得厌烦了。
  “不……算了,我喜欢。”
  郑修本想说“不喜欢”,可话到嘴边却莫名生出一阵烦闷,努力挤出一抹不让月玲珑误会的笑脸,转身匆匆离去:“我今天去趟医馆,有位故人受了伤,无须牵挂。”
  半时辰后。
  郑修徒步走到“巴六福医馆”前。
  直到不久前郑修才知道,疤老六的原名叫做“巴六福”。
  ……他爹妈给他取了一手好名字,福气。
  巴六福医馆位置偏僻,门庭冷落,生意显然不太好。“从前”这边热闹那是因为这里“曾”是大文豪的书斋——而世界线偏移后,巴六福的逼格显然和大文豪不可相提并论。
  所以郑修轻轻松松用十两银子,包下巴六福医馆一个月,并堵住了巴六福的嘴巴。
  人的经历可以变,人的身份可以变,但本性,应是变不了。
  对疤老六算是熟悉的郑修对他知根知底:疤老六没啥爱好,一是赌,二是钱。有钱就有原则。
  只要给他钱……呵呵。
  巴六福医馆那破旧的小院木门紧锁,上面挂着牌子:出门远诊。
  郑修敲门,三长两短。
  里面传出疤老六的声音:“一盘猪头肉?”
  “二两老白干。”
  “对头!”
  鬼鬼祟祟做贼般的疤老六将门打开了一条缝,放了郑修入内。
  走出几步,一股难闻的草药味飘来。
  郑修抬头一看,柴房的烟囱冒着黑烟。
  “你就在这里煎药?”
  郑修瞪着眼睛,揪着疤老六问。
  疤老六上次被郑修揍了一会,左眼淤青未曾彻底散去。郑修一怒,他吓得将右眼捂住了,心虚道:“不然呢?”
  郑修面无表情地放下拳头,想了想,轻叹:“也只能希望不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了,不过你立即换一块牌子,别写‘出门远诊’,就写‘重疾歇业’。”
  疤老六一愣:“这岂不是坏了我巴六福的招牌?”
  “没事,谁都知道医者不能自医。”
  疤老六还想说什么,郑修掏出一枚碎银,丢了过去。
  疤老六立即闭嘴。
  郑修推门入内,里面的草药味更为浓郁,夹杂着一股恶臭。
  内室,竹席上躺着一位衣衫褴褛、长发披散的男人。
  男人双膝血肉模糊的,旁边有许多染血的纱布,纱布上刮下了一块块腐烂的脓肉。
  是庆十三。
  郑修深深吸了一口气,面不改色地在庆十三面前坐了下来。
  疤老六收了钱,特别听劝。麻溜地换了门口的小牌子,没多久便端着一碗黑糊糊的膏药进来了。
  郑修伸手试探,庆十三皮肤热得烫手。
  “伤口感染了!”郑修目光犀利,牙齿紧咬,看着庆十三被打断的双膝,心中暗道:“寻常法子救不了他!我得找到‘医者’门径的奇人!”
  “可如今,我又去哪找到医者奇人!疤老六说了,城里根本没有名为‘司徒庸’的医者!”
  疤老六看了郑修一眼,他其实也知道躺在他医馆中的男人身份不简单。郑修将他带来这里时,这家伙还穿着囚服。
  “咕咚。”
  疤老六摸了摸左眼,哭丧着脸,暗道怎么自己那么倒霉,偏偏给郑浩然的儿子给缠上了。更倒霉的是,这郑浩然的儿子不知抽什么风,好端端的将二代不当,非要去触犯大乾律法。你了不起你清高,你是北蛮狼王的驸马,你爹是护国名将,你们敢知法犯法可别拿小老百姓折腾啊!
  疤老六心中哭着,面上却不敢妄动,老老实实替庆十三换药。
  这时庆十三因疼痛而睁开了眼睛。
  郑修看着庆十三的眼睛,他不知道庆十三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,才能让他记忆中那位总是玩世不恭的捉刀人,颓废成这般模样。郑修觉得单纯的蹲牢子不可能压倒他所认识的庆十三。
  他的眼里没有光,若不是仍在呼吸,仍有心跳,无论是谁一眼望去,都会觉得这就是一具尸体。
  等等,除非……
  郑修忽然问:“纪红藕呢?”
  庆十三那如死水般的眼里终于闪过如活人般的波动。
  但也只有一瞬间。
  过了一会。
  “死了。”
  嘶哑的声音从庆十三口中冷漠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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