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求胜


小说:娇妻良医  作者:天听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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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两人身手相当,又都颇多顾忌,即便当真比划,也没人敢尽全力。
  而现在,被顾落尘这么一闹,更是连比划,也省下了。
  收起武器,飞上屋顶,翎钧毫不犹豫的抱住柳轻心,把她带回了地面。
  屋顶危险,顾落尘,更危险。
  他才不会冒险,让他家娘子,与别的男人关系密切,纵使……纵使这顾落尘,只是个喜欢尸体和毒虫的怪物,也绝不可以!
  “这就不打了?”
  “我还寻思,大过年的,戏台子搭不起,在屋顶上,吃着点心喝着茶,看你俩打个你死我活,也算热闹呢!”
  对翎钧,柳轻心毫不掩饰的,表达了自己的不满。
  再怎么着,沈鸿雪也是她娘家人。
  人家放着好好儿的年不过,长途跋涉的来给她送“压岁钱”,于情于理,翎钧这当妹夫的,都该对他有些尊重。
  就算不大摆筵席,与人不醉不归,言辞举止上,对人家多些包容和客气,总是要有的吧?
  “怎么会呢,娘子!”
  “我再怎么不讲道理,也知道伸手不打笑脸人的,对吧?”
  “我刚才,刚才……”
  柳轻心的话,让翎钧紧张的绷紧了后背。
  他家娘子,从来都是个大方的人来着,对他,更是颇多纵容,今日怎么……
  他不过是拔了佩剑,跟沈鸿雪对峙了一下,又不是真的打起来……
  “要不,我让人去请个戏班子回来?”
  找不出理由掩饰过错,就趁早转移话题。
  翎钧心思急转,借着柳轻心的话,拉了戏班子这词儿来挡枪,“上阵杀敌,我会,这演戏,我可……”
  “还有你!”
  一个巴掌拍不响,凡是动手,总也不可能是一个人的过错。
  教训完了翎钧,柳轻心转身回头,看向了正幸灾乐祸的沈鸿雪。
  “大过年的,动刀动枪,你能不能有点儿给人当兄长的样子了!”
  “跟他打一架,就显你能耐了?”
  “你怎不干脆把他打死了,让你妹妹守寡!”
  说到这里,柳轻心稍稍停顿了一下,见沈鸿雪的得意表情,霎时凝固脸上,心下里,便顿时涌出了一种名为“解气”的痛快。
  翎钧是她夫君。
  尽管,他还没当真娶她进门。
  但他喜欢她的心,是真的,她喜欢他的心,也毫不作假。
  他是她的人。
  她的人,哪能随随便便,让旁人欺负!
  “然后,外边就会传啦,说你妹妹是个扫把星,刚收了人家聘礼,就把夫家克死。”
  “还不知勾搭了什么人,恬不知耻的生了个小崽儿。”
  “夫家嫌弃,将你妹妹拒之门外。”
  “柳家不敢接,怕招惹麻烦上身。”
  “沈家怕被戳脊梁骨,耽误家里其他姑娘嫁人,也……”
  论拿捏人心。
  柳轻心并不擅长。
  但生于人心腌臜的未来,装可怜这种小事儿,却难不倒她。
  往惨里说。
  或者说,怎么说,能让沈鸿雪觉得她可怜,觉得她委屈,她就怎么说。
  柳轻心一边说着,一边从衣袖里抽出手帕,佯装落泪的蹭了蹭眼角,并趁机,挡住了自己险些憋不住笑意的唇角。
  “我错了!”
  “我错了还不行么!”
  “别哭,你别哭啊,轻心!”
  “这大过年的,抹眼泪,是要,是要坏时运的!”
  沈鸿雪最见不得的,就是柳轻心受委屈。
  见她抽出手帕来擦眼泪,顿时,就慌了神儿。
  箭步上前,想从她的手里抢过手帕,帮她擦拭眼泪,一如他们年幼时那样。
  但手至脸侧,却戛然而止,然后,颇有些尴尬的,缩回了衣袖。
  如今的她,已是别人之妻。
  他这么做,会毁了她名节,让翎钧以为,她是个轻浮的女人。
  自古,皇家是非多。
  今日,翎钧视她为珍宝,许可对这视若未见,但明日,后日,五年,十年之后呢?
  她终有年老色衰,终有,不再被翎钧视为珍宝的时候。
  他不能,为她的将来,埋下祸患。
  沈鸿雪的紧张和犹豫,让柳轻心微微一滞。
  原本,她只是使坏,想戏耍他一下,为翎钧“讨个公道”,哪料,他竟这般……
  心,像是遭了毒蜂钉刺般的,蓦地疼了起来。
  眼泪,也突然不受控制的,顺着脸颊,奔流而下。
  她知道,这痛,是源自这身体的本能,或者说,这身体原主人的执念,与她这灵魂无关。
  “罢了。”
  “既然,你已知错,我便不与你计较了。”
  擦干眼泪,柳轻心故作大方的,嚷了沈鸿雪一句。
  她不知道,这身体的原主,与沈鸿雪,到底有什么渊源。
  她只知,现在,这身体归她所有,便该舍了过往,悉数听她安排。
  爱情,是一种会让人变小气的恶疾,一旦染上,便无药可医。
  她已病入膏肓,眼里,容不下半粒沙子。
  翎钧,又何尝不是呢?
  柳轻心的话,让翎钧心情大好。
  他本就心怀惶恐,生怕有朝一日,柳轻心忆起过往,与沈鸿雪再续“前缘”,将他抛去九霄云外。
  可观今日情形……
  “我,我也知错了。”
  与沈鸿雪兵刃相向,本就源于吃醋。
  现在,没醋可吃了,翎钧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?
  上前一步,移开柳轻心的手,顺势取走了她攥在手里的帕子。
  “娘子,我跟你保证,以后,再也不欺负鸿雪了,你别哭了,好不好?”
  狡猾如翎钧,自不会让自己在言辞上吃亏。
  纵使,如今的沈鸿雪,已除了表哥这一层身份,与他家娘子再无关系了,他,也断不会让自己落了下风。
  一句话,就把两人械斗,变成了他不讲道理的欺辱他人。
  在旁人听来,这的确是足够诚恳的认错态度了。
  但别人不了解翎钧,柳轻心,还能不了解?
  狠狠的给了他一个白眼,柳轻心轻哼一声,抢回了自己的手帕。
  翎钧贵为皇子,面子,总是要讲的。
  但他这种,扯别人被子,盖自己腿的做法,却让柳轻心颇感不屑。
  看来,他家夫君,还是得好好教训才行。
  刚娶媳妇儿的男人,都是半成品,成不成才,长不长本事,全看当媳妇儿的,是不是引导教训的好。
  古人诚不欺我。
  柳轻心在心里,默默的叹了口气。
  ……
  江南大营。
  得了李铭口信的李素,有些坐立不安。
  从小到大,他从未自他父亲李铭那里,得到过这种程度的关注。
  众所周知,数次使人刺杀三皇子朱翎钧未遂的大皇子朱翎釴,早已与三皇子朱翎钧成了不死不休的死敌。
  而德平伯府,这曾对大皇子朱翎釴鼎力支持的家族,自然,也无法与其保持,任何形式的和睦。
  若非上一次,德平伯府高估了自己的力量和声望,在与隆庆皇帝的博弈中,先机尽失,一败涂地,两方的关系,或许,还不至于如今日般剑拔弩张……
  罢了,哪有这么多的若非!
  名利场的血腥,从不输战场。
  每个政客,都在倾尽所能,竭力不让自己成为失败的一方。
  人们疯狂的叫嚣着,胜者王,败者将。
  但每个人都清楚,这种结果,并非不需前提。
  若不能与胜者,保证最起码的,面子上的漂亮,被灭族,将只是早晚的事儿。
  覆巢之下,安有完卵?
  他不希望德平伯府,会在将来的某一天,成为那被倾覆的雁巢。
  亦不想,成为一只,失去了所有倚仗,只能依附于别家雁群的孤雁。
  “账本抄好了,少爷。”
  李七推门而入,他的左手里,掐着一只做工粗糙的细杆毛笔,右手,拈着一本墨迹未干的青皮小册。
  李铭的亲信,会在今日晌午达到。
  介时,他需将这本青皮小册,交予那人。
  “不知……父亲会遣什么人来……”
  听有人进门,李素本能的站起身来迎接。
  见是李七,便自嘲的笑了笑,重新坐回了小榻。
  他太紧张了。
  紧张的,听到一丁点儿声音,都会整个人弹起来。
  生怕,会因为自己的不慎,唐突了李铭遣来的亲信,招其在李铭面前恶言相向。
  “能得老爷信任的,无外乎那几个老家伙。”
  因李素身份低微,自幼跟在他身边伺候的李七,没少遭人刁难和嘲笑。
  他是管家的儿子。
  于情于理,都该像他弟弟一样,被分在嫡出少爷的身边做事。
  但凡事皆有凑巧。
  给他分派主子那天,李铭恰好被李素的娘亲哄了个高兴,就顺水推舟的,拿他的前程,送了个人情。
  多年相伴,李七从未嫌弃过自家少爷。
  但不嫌弃是一回事,甘心认命,却是另一回事。
  他日夜祈求,只盼有朝一日,他家少爷能出人头地,介时,他便能端睨众人,一雪前耻。
  “那些老家伙……”
  提起能被李七称为老家伙的那几人,李素本能的哆嗦了一下。
  凡是能被李铭视为亲信的,自然不会是简单人物。
  李铭,从不养闲人。
  那些手不能提,肩不能抗,鸡皮鹤发,吃饭都需要人伺候,却仍未被他舍弃的老家伙……
  其手段和能力,可想而知。
  “畏惧,并不能令人讨喜,少爷。”
  李七的父亲,德平伯府的现任管家,就是那群,颇得李铭信任的老家伙中的一个。
  所以,在应对方面,李七这下人,反倒比李素这当主子的,要冷静淡定的多。
  “您只需照常做事,谨言慎行,当自己身边,压根儿就没有他们便好。”
  李七知道,若李铭当真遣那些“老家伙”中的某个前来,向翎钧示好这件事,就成了顺便的事儿,或者说,障眼法。
  考校李素,才是他的真实目的。
  但是,李七不能把这件事,告诉李素。
  不然,以李素现在的心性,定然心生忌惮,事事推敲,并因过于谨慎,而错漏百出。
  “这……怕是不妥罢?”
  恐惧,是可以被制造出来的。
  李素自幼便遭多方冷眼,对这些深得他父亲信任,连嫡出子女都需殷勤对待的“下人”,自然不敢像德平伯李铭般的,真把他们当成下人。
  常言道,良言百句难入耳,恶语半句能伤人。
  他不想因一时疏忽,断送了自己这得来不易的,往上爬的机会。
  “没什么不妥。”
  “少爷只管如先前般谨言慎行,与三皇子殿下应对。”
  “来人那边,我会致信父亲,为少爷多多美言。”
  李七知道,对自己,李管家还是颇多愧疚的。
  但愧疚,未必等于,他会应承自己的恳求。
  对包括他父亲在内的,那群“老家伙”而言,亲情,远也不及他们对德平伯府的忠诚的万分之一要紧。
  “如此,自然是要稳妥许多的。”
  很多时候,人都宁愿自欺欺人的相信,自己会在身处困境时,遭遇某种意外之喜,或老天会给自己某种公平,甚至偏爱。
  李素也不例外。
  “管家那边,就交你费心了,小七。”
  郑重的点了点头。
  李素毫不犹豫的选择,相信李七的许诺。
  血浓于水。
  是的,血浓于水。
  即便是李铭,那个视人命如草芥的疯子,也断不会,将他们这些不得宠的儿子,毫无意义的断送的,不是么?
  除非,他们的死,能为德平伯府换来更大的利益或避免更多的损失,不然……
  就像李妙儿。
  那个趁早死掉,远比成为隆庆皇帝的皇后,更有价值的女人,就死的恰到好处,意义十足。
  而就管家而言,他李素的飞黄腾达,是对其百利而无一害的。
  李七,这个从小得他重用和信任,从书童做到了侍卫,又从侍卫变成了参谋的亲信,一准儿会在他“得道”后,跟着他一起“鸡犬升天”。
  说句不敬的话,若有朝一日,他李素成为爵位继承人,甚至,德平伯府的当权者,那将意味着……
  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
  这手段,李七可半点儿都不比他用的生涩。
  没什么可操心的。
  这么多年相处,李七,从未让他失望过,不是么?
  “看时辰,人,也差不多该到了。”
  李七一边说着,一边抬起头,看了一下太阳的位置。
  机遇,对每个人,都是平等的。
  之前,被分派主子的时候,是他没做好完全准备,让旁人夺了机遇,不得不以不利形势开局。
  但这一次,早已计算好所有可能,谋划好各种应对的他,又怎么会放任,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溜走?
  此役必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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